派出所把人带走多久公告家人
派出所把人带走后,被拘留人的亲属一般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会收到公告,至迟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。
1.这是依据有关法律程序规定而设定的时间限制,旨在保障被拘留人家属的知情权。
2.除非存在没办法公告的状况,如被拘留人提供的家属联系方法错误或没办法接通,或者案件涉及风险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,且公告家属可能有碍侦查。
不然派出所都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3.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,派出所也应立即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2、派出所拘留公告家属的法律规定
找法网提醒,关于派出所拘留公告家属的法律规定,主要依据的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与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二十三条。
1.除没办法公告或者涉嫌风险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公告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,派出所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制作拘留公告书并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拘留公告书应当详细写明拘留缘由和羁押处所,以确保家属可以充分知道被拘留人的状况。
2.刑事诉讼法中的“有碍侦查”指的是以下情形:
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。
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、妨碍侦查的。
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。
这类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同时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。
未收到拘留公告家属怎么样应付
假如家属未收到拘留公告书,可以采取以下手段来应付:
1.找当地公安机关知道状况:
家属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,知道被拘留人的状况与拘留公告书是不是仍在邮寄途中,或者是不是存在邮寄地址错误等问题。
公安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家属的查看,并提供有关信息。
2.投诉非法执法:
假如经查看确认没有邮寄问题,且公安机关未能提供适当的讲解,家属可以积极搜集证据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,指控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。
投诉时,应提供详细的状况说明和有关证据,以便上级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。
3.咨询专业律师:
在知道被拘留人状况的同时,家属应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,或者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涉案人。
律师可以凭着专业常识和经验,大致判断案件的走向,并为家属提供下一步应采取的手段和方法。
这能够帮助家属更好地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。